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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最新制定的“科研奖励办法”有关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0-10-20     [浏览次数]:

关于学校最新制定的“科研奖励办法”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位老师:

     最近学校对科研奖励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其中可能涉及到体育部教师可能达到的有几条,现摘抄如下:

第十六条:鼓励我校教师优先在《南京工业大学学报》及《生物加工过程》发表论文,每篇奖励0.1万元。

第十七条:人文社科类论文在北大版核心期刊发表,每篇奖励0.05万元。被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奖励0.15万元,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奖励0.20万元,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的奖励0.5万元。

第十八条:论文被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或者ISSH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索引)收录,每篇奖励0.1万元。

第十九条:学术著作指国内外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和译著。专著:10万字以上,20万字以下,每部奖励1万元,20万字以上的,每部奖励2万元,每增加10万字,增加奖励0.5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4万元。

编著:10万字以上,20万字以下,每部奖励0.7万元,20万字以上的,每部奖励1.4万元,每增加10万字,增加奖励0.3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

译著:10万字以上,20万字以下,每部奖励0.6万元,,每增加10万字,增加奖励0.2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

第二十条:申报论文奖励时,除权威部门有统计数据外,其他的均须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申报著作奖励须提交一本著作。

第二十一条:科技论文的奖励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情报方法研究中心检索报告为依据。

第二十五条:以上所有科技奖励均含税。

第二十六条:有关政策说明:

…………

论文及专著均须以南京工业大学名义获取或者署名发表,所指负责人均为第一负责人。

论文奖励第一作者,如果学生为第一作者,与指导教师(通信联系人)联名发表的期刊论文,由通信联系人统一领取奖金。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学校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

 

                体育部

              2010年10月20日

备注:需要看正式文件的,请到党总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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