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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京高校普通大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5-05-05     [浏览次数]:

2015南京高校普通大学生足球比赛

暨江苏省“省长杯”足球联赛南京赛区预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南京分会

二、协办单位:江苏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足球分会

三、承办单位:南京工业大学

四、比赛日期、地点:

比赛日期:2015年5月16日

比赛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

五、参加单位:南京各高等学校

六、比赛分组

男子甲组(本科院校)、男子乙组(高职高专)

七、竞赛项目

甲、乙组男子足球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比赛者(须有医院公章)。

(三)属于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学校转入普通高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四)享受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录取、以及体育院(系)和单招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民办本科院校以江苏省教育厅花名册内的学校为准,不在名册的不得代表其附属学校

九、参赛办法

(一)报名规定:

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0人(赛前确认18人)。

(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交验运动员录检表、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运动员健康证明。上述证件必须为原件,证件不齐或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

(三)报名办法、日期:

1、各参赛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8日,请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报名表请从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 tyb.njtech.edu.cn/)

2、报名办法:各参赛学校按报名规定时间将报名电子版发送到E-mail: zhaofei@ njtech.edu.cn

同时上交纸质报名表一式两份(需要单位盖章,附参赛运动员健康证明和保险单据复印件)寄送至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部,邮编:211800 。赵飞收,联系电话13347801684,邮寄方式挂号信或EMS.

3、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和补充。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小组循环赛和交叉淘汰赛。

(三)循环赛各组比赛采用< 贝格尔编排法>编排。

(四)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

1、全场比赛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2、每场比赛填报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7名,可替换运动员5名;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再次上场比赛。

3、上场比赛运动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4、如在规定比赛时间15分后,未能到达比赛场地(组委会认定不可抗拒原因除外)的队,视为弃权,判对方3:0获胜。

5、如果一个队在比赛场上队员不足7人,比赛中止,判定该队弃权,对方3:0获胜;如终止比赛时,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比分为比赛结果。

6、在比赛未结束之前中断比赛(以中断比赛5分钟为限)视为罢赛。

7、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计两次或被出示红牌,则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有追加处罚除外)。第一阶段的红、黄牌记录不带入第二阶段的比赛。

8、如因特殊因素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比赛有效,并尽快选场地补足比赛。

9、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比赛不能按原计划进行,组委会有权更改比赛时间或场地。

10、各队须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统一比赛服,守门员比赛服颜色要明显区别于其他运动员;比赛服的号码和队长标志应明显,并符合规则规定的位置和尺寸。

11、比赛必须穿足球鞋、护袜及护腿板。

(六)计分和决定名次

1、第一阶段每队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分,以全部小组循环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名次列前: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6)如以上均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3、第二阶段的比赛打成平局,不进行加时赛,以罚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

十一、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录取前八名。

(二)对获得前八名的代表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杯和成绩证书。

(三)各组别获前4名的学校将获得参加2015年下半年“省长杯”决赛。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奖。评选及奖励办法另发。

(五)奖杯、成绩证书由大会统一制订,赛区颁发。

十二、报到相关事宜

(一)报到时间、地点:

1、领队、教练员会议将于2015年5月13日(周三)16:00在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体育馆会议中心召开。

2、比赛定于2015年5月16日(周六)在南京工业大学举行

(二)经费:

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交人民币1000元,裁判费50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学校和南京分会负责。

(三)关于办理保险规定:

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必须由参赛单位在其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十三、技术、仲裁、裁判人员的选派

技术代表、仲裁主任及委员、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南京分会选派。

十四、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体现育人宗旨,各学校对本单位报名参赛运动员资格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成立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严格地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对所有报名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对出现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运动队(员)将予严肃的处理。并负责对各参赛学校代表队(员)的纪律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关于对违犯资格规定、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规定,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四)关于对运动队(员)资格问题的申诉,必须呈有领队签名的书面证据材料。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南京分会。

 

 

江苏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南京分会

2015年4月1日

 

附件:2015南京高校普通大学生男子足球比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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