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资助2015年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工校人[2014]1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共计40名,其中包括资助获得南京工业大学第八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一等奖的教师10名,直接获得资助资格,无需参与申报评审。
二、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6月23日—7月1日 个人申请
7月2日—7月8日 学院推荐
7月9日 —7月15日 学校选拔
三、资助范围及资助标准
1、考虑到优势学科建设中包含教师培养进修要求,项目资助将向一般学科、特别是人文社科类教师队伍倾斜,鼓励教师通过申报国家和江苏省留学基金出国研修。根据“按需派遣、突出重点、宁缺毋滥、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作的前提下,人文社科类学院可申报2-3人,优势学科牵头学院可申报1-2人、覆盖学院可申报1人,其他学院可申报2人。
2、2015年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为:
(1)出国研修6个月资助6万元;
(2)出国研修12个月资助10万元。
优势学科牵头学院申报人如获批出国研修资格,按照上述标准由对应优势学科建设经费支持全部研修经费;优势学科覆盖学院申报人如获批出国研修资格,按照上述标准由对应优势学科建设经费和学校各支持一半研修经费。
四、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外语、体育、艺术可以适当放宽至硕士学位),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2、学校优先选拔已落实境外研修单位及具备外语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境外研修单位须为《泰晤士报》排名前200强高校,或本学科在ESI学科排名世界前100位的大学。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4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
3、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55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含)以上。
申报时暂不具备上述外语条件的可先由所在单位推荐上报,提供相当于英语4级水平的证书、成绩或证明材料,录取后,须达到外语合格条件后方可派出。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
从2016年起,申请人必须具备外语条件方可申报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4、申报时需要提交“南京工业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以及所需相关附件材料。
5、获南京工业大学第八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一等奖的教师,直接取得今年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助资格,无需另行申请,但需达到外语合格条件后方可派出。
6、2015年度资助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效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止,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7、已获批国家公派、省政府留学奖学金和教育厅中青年教师骨干研修项目,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在校期间曾公派出国留学6个月以上、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得申报。
8、对2015年以后获得国家公派、省政府留学奖学金、教育厅中青年教师骨干研修项目、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等项目资格的教师,如未在有效期内出国,有效期满后2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公派出国项目。
联系人:单珊 联系电话:58139145
附件:1申报表.doc
2、2014泰晤士排名.xls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