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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第三届大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5-10-19     [浏览次数]:

南京工业大学第三届大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部   

二、承办单位

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会体育部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11月14--15日

南京工业大学东苑排球场

五、参加单位

南京工业大学各学院

六、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凡我校在籍学生(本科生、研究生),思想品德好,学习努力,经医生证明身体健康者(各参赛队需要确认所报队员为身体健康者,否则后果自付)。

(二)运动队以学院为单位,校研究生也可报名组队参加,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学院或部门参加比赛。

(三)每队队员由12名男女生共同组成,每队至少一名女生。报名少于四个队比赛取消。

七、比赛办法:

(一)比赛为男、女混合的参赛形式

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

(二)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根据每个队的比赛总积分的高低决定各队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计算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C=A (胜局总数)/ B (负局总数)

3、如C值仍相等,则计算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Z=X (总得分数) / Y (总失分数)

4、如上还相等,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5、第二阶段的比赛,胜者进入前四名,负者则进行5-8的争夺。

八、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比赛采用三局两胜至,前两局先获得21分且至少领先2分为胜一局;第三局则是先获得15分且至少领先2分的队为最终获胜队。

(二)每队上场人数为6名,比赛过程中始终至少有一名女生在比赛场上。替补上场的队员必须是列入替补名单中的队员。比赛中,替换队员需要经过主裁判的同意后再进行替换。每一局每队最多可替换6人次。可以同时替换1人或多人。替补球员每局仅可上场一次,以替换开始时上场的球员,同时该替补球员亦仅能由原来被替补退场的球员所替换。

(三)队员装备:队服需统一,比赛时每队须备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或识别服,必须穿运动鞋。

(四)禁止佩戴可能对运动员造成伤害及加力的物品,球员可以戴眼镜,但危险须自行承担。

(五)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须更改比赛时间和地点,由联赛组委会决定。

九、奖励办法:

(一)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将颁发奖牌、获奖证书;

(二)比赛设“精神文明运动队、最佳运动员、最佳裁判员”奖,赛事组委会将为其颁发证书。

十、仲裁与诉讼

(一)比赛不设申诉机制,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二)对比赛中出现的各种违纪事件,由赛会纪律仲裁委员会参照《中国排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执行,直至将其驱逐出场及剥夺其参赛资格。

十一、报名方式和截至日期:

    各学院可报12人参加比赛,必须报一名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团委书记为领队,一名教练、一名工作人员、一名分管老师。名单一旦确定不得更改。电子版报名表请于2015年10月31日前发送到171578727@qq.com;同时纸质报名表(盖好学院章后)也请于2015年10月31日前送交给邹荣霞老师。

    报名咨询联系老师:邹荣霞,电话13813921929。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承办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部

201510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第三届大学生排球联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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