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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2-09-17     [浏览次数]: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管理办法

    为加强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的管理,发挥学生体育类协会所具有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的健康发展,激励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满足学生体育学习的需求,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我校《南京工业大学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条例》、《关于狠抓落实 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并结合学校的规章制度等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是在校体育部的指导下,以“学生体育学生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的学生组织。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是经过学校批准注册,以学生体育方面的特长及爱好为基础,自愿组织起来的学生群众性组织。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成员,必须是经学校正式注册的南京工业大学学生,成员必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各俱乐部之间应加强团结、相互促进、相互交流、相互帮助、共同发展。

    一、学校共设篮球、排球、足球、棒球、垒球、慢投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五人制足球、武术、健美操、健美、体育舞蹈、网球、定向越野、舞龙舞狮、轮滑、空竹、跆拳道、空手道、李小龙社、截拳道、体育创意表演等二十几个学生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

    二、所有在校、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兴趣爱好,选择参加一个学生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活动。体育部根据各学生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规模的大小安排1—2名指导教师。

    三、学校对所有参加学生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的会员均不收费。

    四、学生参加俱乐部后,必须持有本俱乐部的会员卡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各俱乐部成员请妥善保管会员卡,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五、指导教师和俱乐部负责人根据所在俱乐部学生的平时表现商议后可决定本俱乐部会员的去留。

    六、各体育俱乐部每学期必须向体育部上交本学期的活动计划、活动内容,并将电子档上传至校体育部网站。俱乐部每周活动的次数由本俱乐部的指导教师和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平均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七、各体育俱乐部每年度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本项目的体育竞赛(进入体育部全年群体竞赛工作计划的竞赛项目,参赛队必须以学院为单位,且不少于12个学院参加)。比赛结束后需及时向体育部上报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等相关资料(如照片、电子版文稿等),并将电子档上传至校体育部网站。

    八、体育部将在年终对各体育俱乐部进行评比,对评比获得优秀的体育俱乐部进行表彰和奖励。(评比办法根据俱乐部的活动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活动内容是否丰富多彩、举办比赛的规模大小、比赛持续的时间、参与学生的人数、比赛组织的好坏)

    九、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校体育部。

 

 

20109

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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