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部文件
南工大体〔 2011〕4号
关于10-11学年(第二学期)继续开展阳光长跑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大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形成良好的运动习惯,营造学校阳光长跑活动的文化氛围,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现就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开展学生阳光长跑活动相关事项,特此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法
1、长跑时间:长跑活动从本学期开学后第5周(2011.3.21)至第14周(2011.5.29),指纹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6:00点至晚上22:30,参与学生可自行安排锻炼。
2、大学一、二年级学生必须参加阳光长跑活动,三、四年级学生自愿参与。一、二年级参与阳光长跑活动的学生本学期至少应完成长跑20次(其中7次必须在早晨6:00—8:00时间段内完成),在达到这一条件后,为鼓励学生多参加长跑活动,超出规定要求次数的,在学生体育成绩评分时可给予适当加分。
3、长跑里程:每次长跑距离女生不少于1500米,男生不少于2000米。每人每天限跑1次。男生平均速度不能低于1.5米/秒,女生平均速度不能低于1.0米/秒。
二、活动要求
1、一、二年级学生采取长跑的方式进行,学校分别在体育馆门前广场、明德楼门口、东苑食堂门口、校医院门口、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同和楼)五个地点设置指纹考勤点,参加长跑的学生分别到以上的任意2个或2个以上指纹考勤点进行长跑活动。每人每天限跑1次。男生平均速度不能低于1.5米/秒,女生平均速度不能低于1.0米/秒,否则电脑系统将默认其无效。
2、长跑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如发现上述行为,本学期长跑活动以作弊论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3、凡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长跑活动者,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签署相关意见后,交体育部核实后酌情处理。
4、本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长跑次数满20次(其中7次必须是在早晨6:00—8:00时间段内完成)者为合格。凡满足这一条件后,长跑次数超过30次(含30次)者本学期体育成绩加5分;超过40次(含40次)者加10分,本学期体育成绩最高为100分;所有长跑记录以阳光长跑管理系统为准。
5、本学期(在规定时间内)一二年级学生参加长跑次数不足20次者,或早晨6:00—8:00时间段内未完成7次者为长跑不合格,本学期体育成绩最高计为59分,必须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三周内进行补跑后,体育成绩方能恢复到原有成绩。
6、上体育保健班的学生能否参加长跑,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由体育部负责的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
7、学生本人可以通过阳光体育长跑成绩查询系统(http://210.39.2.23)及时查询自己相关的长跑信息,如对长跑记录有异议者,应及时与体育部联系。
三、长跑具体操作方法:
1、到达指纹考勤点输入阳光卡号、按指纹确认、通过验证;
2、跑向下一个指纹考勤点输入阳光卡号、按指纹确认、通过验证;
3、跑向下一个指纹考勤点……..
4、上网确认成绩。
四、注意事项
1、跑步前一定要做准备活动。需要注意的是准备活动不能仅限于下肢,还应该包括上身。全身的预备操很重要,有利于长跑时整个身体的协调。跑完后再做一些放松整理练习,以助疲劳恢复;
2、在参加长跑过程中,务必注意校园内的来往车辆,以确保人身安全;
3、有任何身体不适者,请勿勉强锻炼,等康复后再进行;
4、在输入指纹时,手指必须保持干燥,否则验证不了指纹;
5、在出现指纹仪在阳光照耀下时,要用身体或物体遮挡住阳光,再验证指纹;
6、对于阳光长跑有疑问的同学,请于本学期第5周至第14周的每周三、周五下午15:00至16:30到体育馆133室(阳光体育长跑办公室)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