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国家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以及更好地让我校学生积极地参与到体育锻炼当中,由南京工业大学体育学院及共青团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主办的2021年南京工业大学第十八届篮球联赛即将拉开帷幕。借此篮球联赛机会,可以提高学校的整体篮球水平,促进南京工业大学篮球领域的发展,宣传健康运动的理念,达到运动普及的效果。让同学们德智体美劳得到真正的全面发展,并促进各院之间的联系和互相学习,以此将各大学生组织和各院融为整体以共同团结发展。
一、主办单位
南京工业大学体育学院
共青团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会
三、竞赛日期
2021年4月14日至6月6日
四、竞赛地点
南京工业大学东苑篮球场,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馆
五、参加单位
南京工业大学24个学院
六、参加办法
(一)球员资格:凡在我校教务处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及研究生,思想品德好,学习努力,经医生证明身体健康者(各参赛队需要确认所报队员为身体健康者,否则后果自负);享受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优秀等级、本二省控线65%、本二省控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二)每学院可报男子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球员15人,其中最多包含三名研究生(报名表提交后人员将不能更改、替换),另每院可再报增补球员15名,其中研究生人数不限(增补球员仅可参与组内循环赛,增补名单提交后将不能更改、替换)。
(三)每场比赛仅允许15名球员登场比赛,赛前队长需将本场比赛上场球员提前告知技术台。
(四)研究生于小组赛、分组淘汰赛实行2节2人次上场办法,三四名、冠亚军决赛实行4节4人次上场办法。
(五)球队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参赛的队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院参加比赛。上场队员必须带上本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以证明是该院学生。
(六)参赛队员必须着规定服装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所有参赛队分ABCD四个组,先进行组内循环赛,每组取前两名参加交叉淘汰,决出冠亚军、三四名,五至八名按参加全部比赛的得失分率排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胜率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a.胜率相等队之间胜负关系占优者,名次列前;
b.胜率相等队之间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c.胜率相等队之间总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d.如上还相等,由组委会抽签决定名次。
(二)小组赛、分组淘汰赛竞赛时间分为上下半场各20分钟(毛时间)上半时最后1分钟,下半时最后2分钟为净时。三四名、冠亚军决赛比赛时间按4*10分钟进行(净时)。
(三)每队上场人数不得超过5名。某队上场队员少于2名,则比赛结果无效。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换人区进出场地。
(四)未报名的球员不得参加比赛,遇弃权或迟到10分钟的参赛队该场比赛判负,比分0:20,如有特殊情况提前1天通知。
(五)若球队因自身原因需要更改赛程,须本组其他球队同意,上交纸质申请书并由各球队负责人签字,再由联赛组委会决定。
(六)其它规则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名次录取参赛队前8名。
(二)具体奖励办法待定。
九、报名
(一)各参赛单位将打印报名表及参赛球员所在学院的材料证明于2021年3月26日晚18:00前交至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会办公室(明德108),体育部办公桌上,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电子报名表于2021年3月26日晚18:00前发至南工体育邮箱2780768415@qq.com。
(二)各学院自行对球员的健康状况负责,报名表盖上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十、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和技术台人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一、教练员、领队违规违纪的处罚
(一)比赛中,对球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或观众出现侮辱性、暴力性违纪行为者,除比赛中临场裁判员有权立即制止或罚出场外,根据其情节,对违纪的教练员、领队还将处以如下处罚:
1. 停赛若干场。
2. 取消本次比赛工作资格。
3. 通报批评。
以上处罚可单独或合并执行。
十二、球队(员)违规违纪的处罚
(一)凡球队(员)在训练中有违纪或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经赛事组委会核实,给予相应处罚。
(二)比赛期间,凡对对方球队(员)、教练员、领队、裁判员、工作人员出现侮辱性行为者,影响恶劣,经赛事组委会核实,视其情节,对违纪球员做出如下处罚:
停赛1至2场。
(三)比赛期间,凡对对方球队(员)、教练员、领队、裁判员、工作人员出现暴力性行为者,经赛事组委会核实,对违纪球员做出如下处罚:
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四)球员累计三次技术犯规停赛一场,淘汰赛清空。
(五)比赛中,凡球队出现群体性斗殴的违纪行为,经赛事组委会核实,对违纪的球队做出如下处罚:
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十三、球队(员)违反资格问题的处罚
(一) 球队(员)资格不符合规定的,经组委会认定,取消该球队(员)比赛资格。在比赛开始前、比赛中、比赛后认定取消比赛资格的,分别做出如下处罚:
1. 在比赛开始前认定取消比赛资格的,不予补报换人;
2. 在比赛中取消比赛资格的,球队(员)凡有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球员上场参加的比赛场次,负场仍照算、胜场改作负场处理(处理办法遵照各项竞赛规则的规定);
3. 如在该项比赛结束后,已上场的球员有被认定取消比赛资格的,则取消该球队(员)名次、成绩,由后面的球队(员)依次递升。
4. 对于比赛中或比赛后,上场球员被认定取消比赛资格的,将对该球队通报批评。
十四、保险相关事宜
(一)为保障每名参加本次比赛的球员的利益,每名球员都必须购买本次比赛期间的个人意外保障险。
(二)每支球队须收集每名球员的保险订单(包括被保人姓名、保障期限、保险单号)并与报名表、免责协议书一同于2021年3月26日晚18:00前交至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会体育部办公室(明德108)。
十五、其它
(一)待定于3月24日在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馆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
(二)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南京工业大学体育学院。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