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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早锻炼和早自习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6-05-10     [浏览次数]: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

南工校学〔2006〕6号

关于加强学生早锻炼和早自习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各学生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倡导和促进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校园充满活力和朝气。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我校《关于狠抓落实 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江浦校区学生早锻炼和早自习提出如下规范性要求。

一、严格执行学生宿舍夜间22:30(周五、周六延长至23:00)熄灯就寝和早晨6:30起床的作息制度。

二、起床后应按有关要求整理好宿舍内务。

三、早锻炼

1、早锻炼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至期末考试周前两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晨6∶30-7∶10(雨雪天暂停)。

2、所有学生都应积极参加早锻炼。一、二年级学生采取指定地点集体出早操(第八套广播体操)的形式,集体出操的时间为早上7:00-7:10。三、四年级学生采取以班级为单位集体锻炼的形式。

四、早自习

1、早自习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晨7:30-8:10。

2、所有学生都应珍惜宝贵时光,参加早自习。上午一、二节有课的同学原则上应到上课教室进行集体早自习,其他同学原则上应在宿舍或校园内进行早自习,有特殊情况不参加集体早自习的,应得到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批准。

3、严禁将早点和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入教室,公共场所应严格执行《南京工业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五、组织管理

早锻炼由体育部、学生处和各学院共同负责。体育部负责检查一、二年级学生集体出操的考勤和三、四年级学生集体锻炼的指导,并负责学生体育成绩的综合评定;学生处和各学院负责学生早锻炼的考核和奖惩。

早自习由学生处牵头,各学院负责考勤、管理和奖惩。

六、早锻炼出勤考核

1、各班体育委员每周末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早锻炼统计结果。

2、学生如不能参加早锻炼,须提前向辅导员、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须凭医院假条)。外出实习、社会实践的学生在外出实习、社会实践期间不参加早锻炼。

3、早操奖惩办法:

①、个人。学生早操出勤率与体育成绩、学生行为考评、评奖评优挂钩。每旷操一次,学期行为考评扣2分。行为考评成绩80分以上方可参评各项奖学金和申请助贷困补,90分以上方可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出操次数未达到应出操天数60%的,学期体育成绩最高为59分。

②、集体。学校每年对各学院早操情况进行总结表彰。早操出勤合格率低于90%的班级不得参评各种先进集体。

七、早自习考勤由各学院负责。

学生处将组织对早锻炼、早自习情况的抽查。检查内容为学生宿舍早锻炼、早自习期间学生未起床情况。情节严重的,按《南京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处理。早自习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不得参评各种先进集体。

八、有关工作要求:

1、学生集体出操广播信号由校团委负责。

2、集体出操时段(6:50-7:20),校园内机动车禁行,由保卫处负责。

3、一、二年级学生集体出操的教学和场地划分,由体育部协助学生处和各学院落实。

4、教室早自习开放,由江浦校区负责。

5、学生宿舍统一熄灯、送电,由后勤集团、江浦校区负责。

九、本通知学校授权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新模范马路校区、浦江学院视情况参照执行。集体出操开始时间为2006年5月22日。

    加强学生早锻炼和早自习管理,是加强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建立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广大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精心设计、抓出成效,使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和学习风气再迈新台阶,再上新水平,再创新局面。

                   

 

                                                                    南京工业大学

                                                                 二○○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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